4.洗手液:使用方法为涂擦后以清水洗净,使用部位为皮肤表面,使用目的为清洁皮肤,符合化妆品的定义,属于化妆品的管理范畴。若具有抗菌功效宣称的就不属于化妆品的管理范畴。
5.精油:使用方法为涂擦,使用部位为人体表面,如果精油产品宣称具有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等功效,则属于化妆品。如果精油产品宣称具有医疗效果,则不属于化妆品。
(四)化妆品和药品的区别
从使用目的来看,化妆品以清洁、美容修饰为主;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从使用方式来看,化妆品仅可外用,药品可包含外用、内服、注射,甚至是放射作用。化妆品对安全性的要求更高,一般来说,要求在正常以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五)化妆品禁用成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中的物质。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重金属元素,由于技术上无法避免原因,通过原料如色素、颜料或生产及储存过程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国家有限量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规定限量的,应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确保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六)化妆品中添加的防腐剂
我们生存的环境是个充满微生物的世界,化妆品中的许多原料是微生物生长繁殖的营养物质,在适宜的温湿度条件下,微生物可大量生长繁殖;在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如果设备、环境等清洗、消毒不彻底易产生微生物,造成化妆品的一次污染。我们在取用化妆品内容物时有可能造成化妆品的二次污染。
为了避免化妆品在生产、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发生腐败,一般需要在化妆品中添加防腐剂来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确保其在使用期间不会因为微生物滋长而变质。防腐剂是用来抑制或防止化妆品中微生物生长繁殖,进而防止产品腐败的一类原料。防腐剂的种类繁多,安全起见,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对化妆品用防腐剂使用作了相关规定。我国现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有51种(类)防腐剂可用于化妆品,并对化妆品准用防腐剂的用量使用范围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由于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防腐剂列表为肯定列表,使用化妆品防腐剂时只能选用防腐剂表中的防腐剂。
一些消费者“谈腐色变”,觉得只要不含防腐剂就是安全的、高品质的,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目前宣称不含防腐剂的化妆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产品中确实不含防腐剂,多限于一次性包装产品(如胶囊类产品)和基质本身不易长菌的产品(如精油、唇膏、花露水、香水等)等。第二种情况是涉嫌炒作概念。这一类产品并不是没有使用防腐成分,而是添加了一些具有抑菌效果同时又不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准用防腐剂列表里而又具有防腐作用的成分,如戊二醇、辛甘醇等。含这一类防腐成分的产品并不一定比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防腐剂的产品更安全。第三种是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产品,比如实际使用了防腐剂却宣称没使用,还有回避使用的防腐剂片面宣传没有使用的防腐剂等。
我们应该理性、科学的看待化妆品中存在的防腐剂,我国法规要求所有的化妆品上市前都需要进行毒理学测试或一定的风险评估,一般来说,严格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防腐剂的化妆品是安全的。
(七)化妆品保存注意事项
怕晒:阳光或灯光直射处不宜存放化妆品。光线照射会造成化妆品水分蒸发,某些成分会失去效力,紫外线照射会使其中的某些成分发生化学变化,出现膏体干缩、油水分离等现象,影响了原有功效。
怕冷和热:大家千万别把化妆品冷冻保存,冬天也不宜将它长期放在寒冷的室外,冷冻会使化妆品发生冻裂现象,解冻后还会出现油水分离、稳定性变差。而过热的环境会使化妆品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缩短它的保质期。
怕潮:有些化妆品中含有蛋白质,受潮后容易发生霉变。如果包装使用的是铁盖玻璃瓶,受潮后铁盖容易生锈,腐蚀化妆品,使其变质。
怕脏:化妆品使用后一定要及时旋紧瓶盖,最好避免直接用手取用,或取用时注意手部卫生,如果一次取多了,也别再放回瓶中了,以免细菌等微生物侵入繁殖,引发一系列皮肤问题。
二、化妆品标签(一)化妆品标签内容
化妆品标签的相关法规主要有国家标准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上基本内容包括:
国产化妆品标签: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批准文号(仅特殊用途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标签:产品名称、原产国、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二)化妆品批准文号和备案号
特殊用途化妆品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产品的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取得备案电子凭证。
以上批准文号、备案电子凭证就是化妆品的身份证明,批准文号需标注在产品的包装标签上,备案电子凭证的备案编号虽未要求标注在产品的包装标签上,但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特殊用途化妆品文号示例:国妆特字G+4位年份+4位顺序号(国产化妆品)、国妆特进字J+4位年份+4位顺序号(进口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号示例:省份简称+G妆网备字+4位年份+6位顺序号(国产化妆品)、国妆网备进字+省份简称+4位年份+6位顺序号或国妆备进字J+4位年份数+4-5位顺序数(进口化妆品)。
我们在查询化妆品的身份证明时,要看清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的产品详细信息,不仅是注册、备案信息,还要关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外包装等是否相符合。目前国产及进口化妆品的注册及备案信息均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5/)通过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查询。化妆品的抽检信息也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告。
(三)读懂化妆品标签的保质期
化妆品标签的保质期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标注:1)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需要注意的是,化妆品标注的保质期都是在未开封的情况下的保存期限。开封后产品会与空气直接接触,保质期就会相应缩短,在使用时要多留心。
有些进口产品标签上会有一个开了封的小罐头图标,图标上有“6M”或“12M”的字样,它的意思就是表示开封后的6个月或者12个月内是最佳使用日期。
三、化妆品选购、使用注意事项(一)选购化妆品“小提示”
1.根据肤质选择化妆品:选购化妆品前,消费者应该对自己肌肤和发质有一定了解,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才能更好选择合适自己的化妆品。2.选择正规途径购买:比如超市、百货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化妆品。3.查询产品登记信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4.观察产品质量:看看是否有变色,油水分离或长霉斑等现象,闻一闻有没有变味。5.查看成分标识:化妆品成分表所标识的成分名称按其在配方中含量由大到小进行顺序,即排位越靠前,表明这个成分在该化妆品的含量越高。6.试用产品:取少量产品涂抹在耳朵后面或前臂屈侧处,确定没有刺激或过敏后才购买。7.留存购买凭证:购买时索要发票或商场小票,并保留化妆品的包装留作维权时的证据。
(二)网购化妆品“五注意”
1.应选择到正规合法的网站购买化妆品。2.购买化妆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产品资质证明,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完整的化妆品。3.不要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要谨慎购买。4.要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存电子购物凭证,核对内容并妥善保存。5.“海淘”化妆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适用我国化妆品监管要求。
(三)辨识化妆品质量“四步曲”
有的化妆品由于保存不恰当,就算没有过期也出现了变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为了省钱或者舍不得丢弃还继续使用,否则可能会对皮肤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观颜色:化妆品原有颜色发生了改变,可能是由于微生物产生色素让化妆品变黄、变褐甚至变黑,也可能是化妆品中某些成分的变质产生颜色改变
闻气味:化妆品产生气泡和怪味,是由于微生物的发酵,使化妆品中的有机物分解产生酸和气体。
看稀稠:化妆品变稀出水,是由于菌体里含有水解蛋白质和脂类的酶,使化妆品中的蛋白质和脂类分解,乳化程度受到破坏,导致变质,也可能是由于配方不稳定、物理稳定性不佳或贮藏条件不妥当等导致的乳剂破裂,形成油水分离现象。
察表层:化妆品出现绿色,黄色,黑色等霉斑,是由于霉菌污染化妆品所导致的。
(四)儿童化妆品的特点和选购建议
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基于该类人群的特点,往往有更谨慎的产品配方安全考量。产品所使用的原料都要求安全性较高,并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历史。终产品和其中所含原料都须通过针对儿童使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才能作为儿童产品投放于市场上。
家长为儿童选购化妆品时,有3点需要注意:1.应该注意产品是否适用于儿童,在选购新的化妆品前,可以先给儿童做个“皮试”。首先,在前臂内侧中下部做少量涂抹,观察一段时间后,涂抹部位的皮肤是否有红肿现象,或者是否有瘙痒、灼热和刺痛感,如无异常现象,再按照使用说明涂抹于所用部位进行正常使用。2.不要让儿童随意用成人的化妆品,成人的化妆品中可能会添加一些功能性成分,会对儿童的肌肤产生较大的刺激。3.儿童应该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化妆品,确保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化妆品。同时,化妆品不能宣称医疗作用,也没有治疗作用,宣称治疗儿童湿疹等皮肤病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要提高警惕。
消费者可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
防晒产品:对于新生儿来说,户外活动需求较少。6月龄以下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更容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不宜使用防晒产品,应当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2点)。需要外出的话,尽量以戴帽子、打伞、穿着浅色纯棉衣物等物理遮盖的方式防晒。对于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以使用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产品为宜。
沐浴和护肤产品:婴幼儿皮肤表面的pH值约为4.0-5.9,现有研究表明,维持皮肤的弱酸性环境对于皮肤屏障的发育很重要,因此婴幼儿适宜选择弱酸性的洗护产品。婴幼儿沐浴的频率和时间应根据个体需要,结合不同的季节、环境来确定,通常每天或隔日沐浴一次即可,并选择刺激性小、温和的沐浴及洗发产品。沐浴后5分钟内,应使用婴幼儿皮肤护理产品涂抹全身,每12个小时使用一次或按需使用,并根据婴幼儿皮肤干燥程度、季节、环境等选择不同的润肤产品。
(五)部分化妆品的选购和使用建议
1.肤用化妆品
洁面类产品:理想的洁面产品应该具有较好的清洁力,能去除面部的多余油脂以及皮屑、灰尘等污垢,使用后皮肤水润、不紧绷,另外配方还应温和、无刺激。
护肤类产品:护肤类产品应选择易在皮肤上铺展和分散,且肤感润滑,使用后能保持一段时间湿润,无粘腻感的产品。消费者应根据皮肤的类型选择更合适的产品,以达到更好的护肤效果。对于敏感性皮肤的消费者,建议考虑选择不含酒精、香精等,或者其含量较低的产品。
美白祛斑类产品:美白祛斑类产品在选购时除应注重其美白祛斑的功效,更应重视其使用的安全性。查看产品标签的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在我国美白祛斑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标签上必须要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同时,不要急于求成,不可轻信快速美白产品。
防晒类产品:防晒类产品在选购时最关心的就是产品的防晒效果,而判断防晒效果的标识有两个,一个是SPF值,另一个是PA等级。SPF值称为日光防护系数,是对UVB(中波紫外线)防护效果的评定,与之对应的是PFA值,它反映的是产品对UVA(长波紫外线)的防御效果,通常用与其数值相对应的PA等级标示。在购买防晒类产品时应查看产品标签的内容是否完整规范,防晒化妆品在我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标签上必须要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并且标明防晒系数SPF值和PA防护等级。一般情况下,SPF值和PA防护等级越高,防晒效果越好,但同时刺激性也越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也就越多。所以,消费者应根据日光暴露情况选择适宜防护强度的防晒产品。使用防晒类产品应注意:1.涂抹时间:在出门前15-20分钟涂抹防晒产品,使其在出门时已经均匀紧密地附着于皮肤表面。2.涂抹量:涂抹防晒产品要保证足量,正常情况下,产品用量达到2mg/cm2时才能到标签上所标识的防晒程度,另外,每隔2个小时可重复涂抹一次。3.涂抹方法:涂抹防晒产品时应轻拍,不要来回揉搓,更不能用力按摩,以防产品中的粉末类防晒剂被深压入皮纹或毛孔中,造成堵塞毛孔、清洗困难。
面膜类产品:面膜是指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经一段时间揭离、擦洗或保留,起到集中护理或清洁作用的产品。面膜主要分为4大使用类型,包括敷贴型、即洗型、撕拉型和水凝胶型。敷贴型是一类传统型面膜,其面膜材质不尽相同;撕拉型面膜在面部形成一层易于撕脱的膜,可起到封闭和直接黏附皮肤表面污物的作用;即洗型面膜可有多种功效类,如保湿类、清洁类;水凝胶型面膜通常具备舒缓和保湿的作用。在选购面膜时,(1)应根据个人的需求及皮肤情况进行相应的选择。同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看清产品的批准文号、中文标识、说明书、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索要并保留购物票据。(2)使用前测试:在更换新的面膜前,建议先进行过敏性测试。取适量产品在前臂内侧涂抹,观察48-72小时,如皮肤出现红斑、皮疹、红肿等症状或感到瘙痒、刺痛、灼热等,则不适合使用。有反复过敏史的人群,建议观察测试2周。提前进行过敏性测试能有效避免化妆品皮炎的发生。(3)使用方法:除产品说明书标明可长时间使用外,使用面膜不宜过频过多,建议正常皮肤,面膜使用的频率为每周2-3次,每次在面部停留的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敏感性皮肤及屏障受损的皮肤应适当减少使用面膜的频率和时长。
2.美容用化妆品
面部彩妆类产品:粉底和遮瑕类产品应选择易于涂抹,容易在面部均匀分布,形成平滑的覆盖层,使用后感觉爽滑,无异物感的产品。同时,根据肌肤颜色深浅、白皙度、皮肤类型,选择更加适合的色号及保湿程度的产品,起到更为自然的修饰妆容的作用。
眼部彩妆类产品:眼部肌肤是人体皮肤最薄的部位,在选择眼部化妆品时更要注重安全、无刺激性。建议选择附着均与,质地适当,且有一定的耐久性,卸妆容易的产品。
唇部彩妆类产品:唇部类产品在选购过程中安全性尤为重要,一定要从正规途径购买。唇膏类化妆品不仅要滋润,色泽鲜艳均匀,还要有较好的附着力,持久性,但又不至于很难卸妆。
同时,由于彩妆类产品含有色素、颜料及粉质原料等物质,附着在皮肤表面不易清洗,使用后要注意及时、彻底地清洁卸妆。如果卸妆不彻底,长时间残留在皮肤表面的化妆品会堵塞毛孔,影响皮肤正常的新陈代谢,甚至会引起痤疮、色素沉着等皮肤问题。卸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卸妆顺序:先卸眼部及唇部彩妆,然后是眉毛,最后是面部。2.卸妆手法:采用轻柔的方式,避免过度摩擦而伤害皮肤。3.清洁:使用卸妆类产品后,最好再用性质温和的洗面奶清洁一次,达到彻底的清洁效果。4.怎样才算卸干净:若卸妆10分钟后,面部皮肤无紧绷感,摸起来清爽不油腻,说明卸妆适度而干净,卸妆产品选择得当。
3.发用产品
洗护发类产品:洗发后应该经常对头发进行养护。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发质特点选择合适类型的产品,更有针对性地起到清洁、滋养等作用。
染发类产品:染发化妆品在我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消费者在追求美的同时,更要注重产品的安全性。在选购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在选购或在美发店使用染发产品时,应仔细审核产品标签是否完整规范,认准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2.染发前进行手腕或耳后皮肤试验,确保无过敏反应后方可使用,如有过敏症状,最好更换其他类型的染发剂。3.染发前最好不洗头,头发分泌的油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头皮,避免有害物质通过头皮渗入体内。4.涂抹染发产品时应佩戴手套,染完头发后,应将残留在手上及头发上的染发产品彻底清洗掉。5.染发过程中,尽量避免染发剂直接接触头皮,降低过敏反应的发生。6.染发次数不宜过多,一年最好不超过两次。
四、正确认识化妆品功效(一)化妆品功效特点
与药物不同,化妆品只起到改善、防护、缓解、美化和修饰的作用,其作用都比较温和。作为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需理性,不对产品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许,也不相信过于夸大的宣传。化妆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如果出现皮肤疾病,一定要及时就医。
(二)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虚假宣传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文件均禁止化妆品宣称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也不得标注虚假、夸大等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内容。
化妆品宣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
1.绝对化词意。如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技、换肤、去除皱纹等。
2.虚假性词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3.虚假夸大用语。夸大性词意。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4.医疗术语。如处方、药房、药用、医疗、医治、免疫、靶向、排毒、脱敏、抗敏、防敏、杀菌、灭菌、防菌、抑菌、抗菌、除菌、消毒、生长因子、激素、荷尔蒙、抗生素以及适应症相关用语。
5.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补肾、补血、活血、除湿、排毒、解毒、调节内分泌、吸附铅汞、祛寒、去除雀斑、祛风、祛红、通脉、行气、益气、理气。
6.医学名人的姓名。如神农、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
7.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
8.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三)常见的非法添加产品类别和成分
为了达到更快速获得显著效果的目的,不法分子常会不惜伤害消费者健康而添加违禁原料,根据产品的类别和可能添加的非法成分,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类别:宣称祛痘功效产品中非法添加抗生素类;宣称美白功效产品中非法添加汞等重金属;宣称去屑功能的发用产品中非法添加酮康唑;婴幼儿化妆品、面膜类产品非法添加激素等情况。
五、化妆品不良反应(一)化妆品不良反应定义
化妆品不良反应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正常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以及人体局部或全身性的损害。不包括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引起的病变或者损害。
(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常见类型
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常见类型有:光接触性皮炎、化妆品接触性唇炎、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甲损害。
(三)产生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原因
导致化妆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来自化妆品本身,产品配方可能含有酒精、香精或芳香的植物提取物等刺激皮肤的成分,皮肤对配方中某种成分或成分组合过敏。另一方面,化妆品使用者的个体差异也是重要因素,使用了不适合自己的皮肤类型仍然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
(四)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正确应对
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皮肤瘙痒、皮疹等任何安全问题时,应该第一时间停用产品,避免对皮肤的进一步刺激。及时到专业的医院进行就诊,向医生征求意见,建议带上可疑的化妆品及完整包装,以便做皮肤斑贴试验,同时配合医生采集信息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购买化妆品后请您保留好购物票据、使用的化妆品及外包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范围不包括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如您怀疑购买了假冒伪劣化妆品,请拨打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返回搜狐,查看